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16年春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16〕1号)及广安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广市教体办〔2016〕27号)要求,结合我区今年春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4月1日—4月30日(工作日内:8:30—17:30)。申请人网上报名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时请认真阅读“广安市广安区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
2.现场确认时间:5月3日—5月20日(工作日);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5月28日;
4.体格检查时间:5月29日;
5.证书制作及颁发时间:6月10日—7月10日(工作日)。
二、现场确认报送的纸质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含承诺书)一式二份(A3双面印制,对折);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A4);
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验原件,A4);
4.工作证(以工作单位申请)或户口簿(以户籍申请)复印件一式一份(验原件,A4);
5.毕业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验原件,A4);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验原件,A4);
7.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
(1)包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A4);
(2)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A4);
8.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应带上自考合格的《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验原件,A4);
9.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需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人员,请带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及笔、纸等必须的教学用具,于2016年5月28日上午8:00,在广安市广安区北仓路小学校参加测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的相关事宜将于2016年5月20日在“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网”(www.gajykj.gov.cn)上公布。
四、体格检查
1.2016年5月28日上午8:00—9:00,带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在广安市广安区北仓路小学校领取体格检查表;5月29日上午8:00在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门口(广安区北辰街道办事处)集中参加体检,体检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及补充通知(川教〔2007〕102号、川教〔2010〕26号、川教资〔2010〕6号)执行。
2.注意事项:体检前一晚素食,当日早晨空腹,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