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红河州2011年定向招聘代课教师简章》的规定,为做好我县201年定向招聘代课教师体检及录用审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事项
(一)体检时间:2011年10月20日,当天上午8:00在门诊综合大楼前集中;(需空腹并携带一张5分彩色免冠近期照片),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
(二)体检地点:建水县人民医院;
(三)体检费:200元/人;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不按时体检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五)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天下午14:00到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填写录用审批表,同时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需要提交的证件:
1、《建水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此表可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领取,联系电话:7662405)政审工作由考生代课学校和公安派出所负责。
2、《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三张5分彩色免冠近期照片。
二、档案转递
进入体检的考生,在2011年10月25日前将本人的学生档案转到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需要开具调档案函的,请落实档案存放单位后,及时到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开具调档函。
三、其它要求
(一)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无异议者报州人事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逾期未转交档案或未按时提交相关证件的考生,
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联系电话:0873—7662405。
建水县人事局
2011年10月18日
附件:红河州建水县2011年定向公开招聘代课教师进入体检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