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人社事招公告核[2016]29号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根据中组部、省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以及《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连云港开发区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区内在岗大学生村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二)具有适宜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到村任职三年及以上(2013年3月31日之前),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
(六)具体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开发区2016年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要明确应聘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各层次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吋免冠照片1张、《连云港开发区2016年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3日—4月15 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休息)。
报名地点:连云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辅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四)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
(五)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相关信息将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报名费用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按规定收取面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名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免收报名费用。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区监察局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二)笔试
1.笔试形式: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
3.其他事项: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和领取准考证等事宜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告知考生。
2.面试内容: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3.其他事项: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1.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2.成绩公布: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六、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组织部门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政策咨询电话:开发区人社局0518-85882167。
九、纪律与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由区监察局全程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监督举报电话:0518-85882802。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