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雅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雅市教办〔2016〕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认定资格范围:
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中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只面向师范类毕业生开展认定。
2.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工作日内:8:30—17:30报名, 其他时间和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能报名)。
3.报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的人员使用“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未参加全国统考的人员使用“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
4.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13日。
5.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2016年5月21日。
6.现场确认地点:荥经县教育局人事股(荥兴路东三段58号)。
7.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本人所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打印)一式二份;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正式工作单位)等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式一份(在“荥经县教育局” 网站:jyj.yingjing.gov.cn或“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下载);
(5)四川省语委出具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6)未参加全国统考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补充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和人事部门办理人签字)以及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7)未参加全国统考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应提交《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书》;
(8)未参加全国统考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应带上《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一份(在“荥经县教育局”网站上下载);
(9)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应带上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10)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小二寸2张,一寸1张(照片需与网络报名照片一致);
(11)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一式一份。(荥经县人民医院或荥经县中西医结合医院;体检在现场确认后进行,统一在人事股领取体检表。)
8.颁发证书时间:2016年6月10日—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