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德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工作已经结束,根据《2016年德州市各级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原则上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对艰苦边远地区(财政贫困县)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县(市、区)级以下职位,开考比例降低至1:2。经研究确定,以下职位的录用计划予以取消或核减。
特此公告。
德州市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