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里市市属地各大中专院校、各中心校(教辅站):
根据黔教办函〔2016〕24号及州教师通〔2016〕25号文件精神,我市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对象
1、符合申请条件的各级各类学校园(民办校园)在职教师可申请认定相应类别教师资格。
2、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往届大学本科、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二、组织保障,严格把关,依法认定,确保认定质量
1.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依法认定。凯里市教育和科技局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黔教发〔2002〕31号文件规定,成立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查委员会。
2.凯里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严格按照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对象、条件等认定程序进行认定,严禁擅自修改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扩大申请人员范围严格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和《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中有关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范围、对象,以及学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普通话水平等条件要求进行认定程序认定,严禁擅自修改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扩大申请人员范围。
3. 严格审查资格,教师资格认定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资格审查,特别要严格审核申请人员的学历证明材料和思想品德鉴定。
4.凯里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认定教师资格权限对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5.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严格按照《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及标准》(试行)(黔教人发〔2004〕11号)负责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
三、申请相应类别教师资格备件
(一)申请幼儿教师资格条件
1、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及大专学历以上人员,所学专业原则上一致。
2、具有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类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学历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
3、具有符合申请认定相应年龄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
4、具有符合《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的身体条件及思想品德合格条件。
(二)申请小学教师资格条件
1、具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及大专学历以上人员,所学专业原则上一致。
2、具有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学历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
3、具有符合申请认定相应年龄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
4、具有符合申请认定的身体条件及思想品德合格条件。
(三)申请初中教师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人员,所学专业原则上一致。
2、具有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学历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
3、具有符合申请认定相应年龄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
4、具有符合申请认定的身体条件及思想品德合格条件。
(四)申请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人员,所学专业原则上一致。
2、具有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学历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
3、具有符合申请认定相应年龄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
4、具有符合申请认定的身体条件及思想品德合格条件。
(五)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条件
1、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以上学历,所学专业须一致,且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具有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院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学历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
3、具有符合申请认定相应年龄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话合格等级证书。
4、具有符合申请认定的身体条件及思想品德合格条件。
四、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一)、今年我省全面实行“网报”工作,即申请人员在网上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有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申请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并通过有关程序确认后,开展认定工作。中国教师资格网统一地址为:www.jszg.edu.cn。
(二)、根据网络版信息管理系统服务器开放时间,结合我市实际,确定我市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5月22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8:30-17:30。
五、认定注意事项
1、我市今年只开展一次(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2、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一张交办证用。
3、网报照片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办证用照片必须一致。
附件1:关于对2016年教师资格证办理时间安排的通知。
附件2: 申请各类教师资格档案资料要求。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关于对2016年教师资格证办理时间安排的通知
根据黔教办函〔2016〕24号及州教师通〔2016〕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2016年我市教师资格证办理时间安排如下:
1、3月21日—5月27日之间每个工作日8:30-17:30为网上报名时间(我省实行网上报名,望各申办人员自行登录网址: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
2、 5月3日起领取《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地点: 凯里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和科技局窗口)。
3、 6月1日前完成对凯里学院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6月10前完成对凯里学院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认定工作(地点:凯里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和科技局窗口)。
4、 6月15日前将属于州级认定权限范围内的初审合格人员材料和《黔东南州申请办理高中教师资格证人员基本信息情况登记表》报送州教师资格认证中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教师的教师资格)。
5、 6月20日前完成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和符合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的网络认定(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 6月10日-7月15日前完成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工作。
7、 7月20日到州教师资格认定中心领取空白教师资格证。
8、 6月15日凯里学院应届毕业生在凯里学院学生处领取教师资格证。
9、 7月15日前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和《黔东南州2016年教师资格证认定情况统计表》报州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10、 7月30日申请合格人员到凯里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和科技局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
注:
1、 持档案袋内的《体检表》自行到医院体检。体检医院必须是县级以上正规医院,盖“体检专用章”,方可有效。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严格按表中的“说明”进行填写,其中第8栏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填写并加盖公章。
附件2:
申请各类教师资格档案资料要求
一、档案资料装档程序
1、教师资格认定的要求实行属地受理原则;
2、申请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3、身份证复印件(验证原件)验证人签字,加盖县(市)教育局公章;
4、学校拟聘任命书原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验证原件)验证人签字,加盖县(市)教育局公章。
6、学历证书复印件(验证原件)验证人签字,加盖县(市)教育局公章;
7、《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8、《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验表负责人签字,加盖县(市)教育局公章;
9、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院校师范专业的《教育学》、《心理学课》合格成绩复印件(验证原件)验证人签字,加盖县(市)教育局公章;
10、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应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11、各级各类学校师范类教育类专业应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负责成绩部门(教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原件;
12、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一张交办证用。
13、网报照片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办证用照片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