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要求,现将2016年芒市教师资格申报和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证的范围和条件
凡当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且户口在芒市的中国公民,可依法申请并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必备的学历条件、思想品德条件、身体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等条件,严格按照《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可登陆云南教育厅网站查询)。
二、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设置情况
(一)认定机构及确认权限
由芒市教育局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教师资格。
(二)现场确认点设置及联系方式
现场确认点设于芒市教育局,联系人王俊,联系电话2121803。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教师资格证申报主要流程:网络申报→现场报名→教育教学测试→领取教师资格证。
(二)网络申报时间:2016年4月18日至2016年5月3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三)现场报名及确认
1.现场报名: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非师范类人员属德宏师专的学生到学校报名,社会人员到芒市教育局组织人事股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4日至5月18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
2.现场确认:德宏师专师范类申请人(以班级为单位)于5月4日至5月13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将申请资料提交到芒市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进行确认。德宏师专师非师范类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者于5月23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由学校统一将申请资料提交到芒市教育局组织人事股进行确认。
3.现场报名及确认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络填报后用A4纸打印)。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国民教育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云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
(5)户籍所在街道(社区)、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学校或单位出具《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
(6)“二级乙等”(含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母语非汉语的少数民族申请人可提交“三级甲等”及以上测试等级证书)。
(7)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大一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小一寸蓝底彩色照片1张,照片必须与网络上传照片一致。
(8)属于全日制师范教育类申请人可不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但需提交取得本科或专科学历学习期间完整的成绩单(须有本人姓名)原件加盖公章一份和学习期间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完整)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属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需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提交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全国考试成绩相关说明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参加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的成绩全国有效。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在申请时无需再参加考试,笔试科目合格者,可以直接参加面试;笔试单科成绩合格者,需参加未合格科目的考试和云南省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为保证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应届毕业生离校前获得教师资格,教育部考试中心从今年开始不再寄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改为申请人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站:
云南省将于2016年下半年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改革工作。考试制度工作启动后,不在组织省级考试,2016年1月的考试已改为云南省的最后一次省级考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提交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正规照)申报;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报名,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二)由于现场报名只能在自己网络申报时选择的确认点进行,请在网络申报时正确选择确认点。
(三)网络申报时,在填写个人信息前要仔细阅读《网上申报常见问题解答》及相关提示,在网络填报截止时间前认真核对所填信息,超过网报时间将无法更改。同时,要详细记录注册时设置的密码(输入法、中文或英文、全角或半角、大写或小写)等详细信息,下次登录时按注册时信息输入。
(四)在选择所学专业时,选择与本人毕业证一致的专业,在所有的类别中若没有与本人毕业证书专业相同的,在任何一个类别中选择相近的专业即可。申请任教学科(课程)选择时,按承担课程类别选择填写。
(五)填写个人简历时往前推三个简历段(务必要出现三个简历段),如:
起止时间单位职务证明人
200X年X月至今XX单位教师XXX
199X年X月至199X年X月XX大学学生XXX
198X年X月至199X年X月XX高中学生XXX
(六)录入的申报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必须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错影响认定和发证。
(七)现场报名时务必备齐需提交的材料。
(八)《思想品德鉴定表》和《云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自行在芒市教育局信息网上下载。
(九)测试收费标准严格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735号)规定,申请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每人需交测试费180元。
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工作安排
(一)测试方式。申请幼儿教师资格采取说课和才艺展示(音乐或者舞蹈)方式,申请其余教师资格测试采取分科目说课的方式进行,按抽取的顺序号抽课题后到指定备考室准备30分钟,说课在15分钟内(幼儿教师资格才艺展示在5分钟内)完成。每组评委5人组成,取5位评委给的总分平均分值为测试成绩。
(二)测试教材。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说课教材为人教版高二年级下学期教材;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说课教材为星球地图出版社《地理》、科学普及出版社《英语》、中华书局《历史》、教育科学出版社《信息技术》、人民音乐出版社《音乐》、云南美术出版社《美术》,人教版其余学科七年级下学期教材(化学科目为九年级下学期教材内容);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说课教材为云南人民出版社《信息技术》、晨光出版社《体育》、人民美术出版社《美术》、人民音乐出版社《音乐》、人教版其余学科小学四年级下学期教材;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说课教材为浙江教育出版社《幼儿智慧活动课程》大班下学期教材(教材由参加测试人员自备)。
(三)测试时间。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于5月20日14:30到芒市教育局六楼抽取测试顺序,5月21日全天进行测试(测试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测试地点。芒市第三小学
(五)测试成绩公布。5月22日在芒市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六)测试纪律要求。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要遵守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提前30分钟到场并在休息室等候;抽完课题后到指定的准备室备课,进备课室只能带课本及说课课题,其余资料一律不准带入准备室;进说课室可带自己准备的说课稿及课本。不遵守纪律的,一经发现以作弊处理,取消考试成绩。
七、教师资格证发放
7月1日至7月10日发放教师资格证书,领证人需到指定地点领取。在领到证书后,要认真核对相关信息,若有错误及时进行修改,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芒市教育局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