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朝阳县政府研究决定,拟为朝阳县实验中学、朝阳县柳城高级中学、朝阳县蒙古族中学和朝阳县职业中专招聘英语等学科教师共计15名,特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教师学校、人数及学科(附表)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技能,身体健康,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
(二)学历条件
朝阳县实验中学、朝阳县柳城高级中学、朝阳县蒙古族中学的学历条件:
1、英语、物理、地理、历史、生物、化学等学科要求为年龄在30周岁(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含3月1日>)以下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其本科阶段必须为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与硕士研究生的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与招聘专业相同。第一学历为三本及专升本的研究生和已就业到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者不在本次招聘之列。
2、音乐学科要求为年龄在30周岁(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含3月1日>)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音乐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三本及专升本的不纳入招聘范围)。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其本科阶段必须是全日制音乐类专业。第一学历为三本及专升本的研究生和已就业到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者不在本次招聘之列。
职业中专学历条件:
为年龄在30周岁(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含3月1日>)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男性毕业生,且专业对口。
(三)教师资格条件
英语、物理、地理、历史、化学、生物等专业的毕业生必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且资格证报考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音乐、数控技术应用、焊接技术应用等专业教师资格证暂不做要求。
三、报名时间、地点、报名要求及招聘形式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0日—4月22日
2、报名地点:朝阳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421-8997083
3、报名要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同时交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版彩照2张(小2寸)。2016届毕业生由学校开具能够取得学历、学位正常毕业的证明和专业证明材料。报名时考生须填写《2016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县教育局统一核发准考证。
4、招聘形式:
高中:招聘形式以直接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
职业中专:职业中专招聘形式采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开考比例:各学科开考比例均为1: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同比例下调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
四、面试
面试时间:以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
1、高中报考考生面试以试讲形式进行,试讲内容为现行高中教材。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做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面试(试讲)总分低于60分的,无聘用资格。如被录取的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重新加试(加试仍以试讲方式进行)。
2、报考职业中专的考生面试采取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现行的职业中专教材。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实际动手操作能力。试讲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做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的成绩各占50%,其计算公示为:专业技能测试分值X50%+试讲成绩X50%=总成绩。总分低于60分的,无聘用资格。如出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以试讲成绩高者确定聘用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排序,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考察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的学科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表》,办理聘用、入编、工资等手续,并到县劳动就业局办理就业人员信息录入。
七、相关要求
1、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人员一旦确立聘用关系,5年内不得向本县行政辖区外调动。
朝阳县教育局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