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加强基层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区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连人社规发[201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2.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3.限东海县户籍。困难家庭(含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进行失业登记或就业(求职)登记的。
4.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招考岗位:公益性岗位,岗位代码:101。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6年4月13日—4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在县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晶都大道,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考生请自行下载附件填写并正反面打印)、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身份证的正反面都需要复印。
3.报名费: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特困家庭毕业生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工会组织核发的《特困职工证》,免收报名费用,持《失业登记证》,报名费用减半。
4.本岗位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笔试、面试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1.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请资格复审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材料: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注册备案表》、户口簿原件或户口所在地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已婚者提供无计划外生育证明。
3.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当场通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 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
对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总成绩高低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选岗(岗位表在选岗前公示),选岗结束后由县人社部门发放录取通知书并为其办理相关劳动合同手续,合同期为3年,合同期满不再续签,自主择业。
四、工作待遇
被录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月工资不低于1800元待遇执行并建立定期增长机制,按规定参加各类社会保险。
五、纪律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本次选聘全过程由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县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518-87212385
六、政策咨询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8-87027077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