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相关部门批准,我委2016年面向全市机关单位公开选调2名机关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市农委机关工作人员2名,列行政编制,其中综合管理服务类1人,业务管理指导类1人。
二、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三、选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综合管理服务类: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性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
5、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6、文字综合能力强;
7、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业务管理指导类: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性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农学大类专业;
4、具备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
5、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6、文字综合能力强;
7、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以上;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工作经历相关的时间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
报名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8日— 2016年4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湘潭市农委人事科(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市政府大楼0801室)。
3、所需资料:
(1)《2016年湘潭市农业委员会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或报名地点领取,一式两份,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
(3)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身份证明;
(4)单位证明(见附件2)
(5)其他有关能证明个人能力、业绩的材料。
4、资格审查:在报名点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主要考察文字综合能力;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理性思维、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心理调适、处理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参加笔试,按笔试成绩1:3的比例产生面试人选;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四)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作风纪律、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资格,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选调职位空缺,视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讨论决定、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经市农委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并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六)调入:经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后,依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选调公告详情:可登录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trs.gov.cn/或湘潭市农业委员会网站:http://nb.xiangtan.gov.cn/查阅。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调由湘潭市农业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湘潭市农业委员会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31-5857041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