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和《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6号)等文件精神,2016年我校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
一、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不少于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数的2%(76人),全部为理工类计划。
招生专业为电子信息类(通信与控制)、计算机类、交通运输类、土木类(土木与环境)、机械类、电气类。各专业招生计划一般不超过20人。
二、报名要求
考生应为来自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志存高远,自强不息,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以有关省(区、市)公布为准。
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名程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4月25日前登“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根据报名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我校不接受书面材料申请,考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填报我校“农村单独招生”志愿的考生最多还可报考1所其他院校,同时考生每人至少填报3个专业志愿。
考生不需要邮寄书面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均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材料应真实、准确并清晰可辨。考生在报名期间及报名完成后,都应随时关注报名系统。报名系统关闭前,若发现考生未按报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工作人员会在报名系统中留言提示考生进行修改。
上传的报名材料有:
1、北京交通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由系统生成,含中学成绩信息,须经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后,再上传至系统中。中学成绩信息要求填写完整,除高中阶段成绩外,还须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及模考成绩。系统要求以JPG或JPEG格式上传。
2、个人自荐信:系统要求以word文档格式上传至系统中(可手写拍照后将图片插入word文档)。内容包括申请理由、价值观和人生理想、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兴趣特长、学习能力及学业表现、成功及失败,以及今后的人生规划、进入大学后的努力方向等,字数要求1000字左右。
3、北京交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申请-中学填写部分(格式见附件):经中学填写并盖章后以JPG或JPEG格式上传。
4、高中阶段其他证明自己优势的材料:如获奖证书、综合素质评价表等。将原件图片以JPG或JPEG格式上传。
5、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图片以JPG或JPEG格式上传。
6、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符合报名要求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页、本人页图片,或农村户籍证明资料。若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与本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还需其户口本首页或农村户籍证明资料。上传格式为JPG或JPEG。
考生所在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按我校要求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其他反映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
四、审核及认定
我校组织专家评审组对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主要是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学业水平成绩做出评价,同时对申请材料中所体现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学业表现、能力素质、参加课外实践活动等方面做出评价,两部分评价结果合成为综合评价成绩。
能够提供全省统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无需来校参加考核,根据综合评价成绩排序,结合考生报名情况,按照招生计划数的2-4倍划定认定标准,符合认定标准的考生取得认定资格。
没有组织全省统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省(区、市)(如湖北省),考生还需来校参加考核。我校将依据综合评价成绩择优确定来校参加考核名单。考核时间为2016年6月10-11日。考核的详细安排另行通知。来校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数学思维和物理能力,面试为综合面试。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结合其他省区考生认定情况划定认定标准,符合认定标准的考生取得认定资格。
考生可于6月初在“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中查询审核结果和来校考核通知,6月22日以后查询考核成绩和认定结果。
对取得认定资格的考生,每人认定最多3个专业并取得一定的优惠分值,江苏考生优惠分值为20分,其它省(区、市)考生优惠分值为40分。
优惠分值是指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与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等特殊类型)统招模拟投档测算线可以达到的最大差值。模拟投档测算线由当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五、录取办法
获认定的考生须参加2016年全国统一高考,并按生源地省级招办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高考志愿。我校要求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填报我校认定专业,填报的非认定专业无效。
录取考生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应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等特殊类型)统招模拟投档测算线下40分(含)以内(江苏考生投档成绩在测算线下20分(含)以内),同时不低于当地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符合录取要求且高考投档成绩在生源所在省(区、市)普通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等特殊类型)统招模拟投档测算线下20分(含)以内的考生(江苏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在测算线下10分(含)以内),我校将按其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其他考生我校将根据其高考投档成绩、专业志愿,结合我校预留计划情况进行专业安排。
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一科达到A及以上,另一科达到B+及以上。其他未尽事宜以省级招办和我校招生章程规定为准。
六、监督机制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举报渠道,切实杜绝权力寻租。设立招生监察办公室,由纪委书记、纪委监察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全程监督招生工作,接受考生申诉邮箱:jwss@bjtu.edu.cn。
学校在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发布平台上及时公开学校招生简章、报考条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考核程序、考核评价规则、考核合格考生名单、录取优惠政策、录取结果、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违规处理结果、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结果等全部信息。
学校加强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评人员的选拔和管理。与考评人员签订利益关系者回避责任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一经发现瞒报情况者将取消考评人员资格,所评考生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校加强对材料审核和考核的组织与管理,审核时每位考生的材料将由多个专家评审组采取“背靠背”方式进行评价。面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
审核合格名单、来校考核名单、认定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网站和我校招生资讯网(http://zsw.bjtu.edu.cn)按时进行公示。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是我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和高考相同的严肃性。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在高校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对违规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条)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予以严肃处理。对于负有责任的有关中学,将责成相关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对中学有关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在有关高校或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
七、其他事项
来校参加考核的学生,如确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可向我校申请部分路途资助,我校将酌情给予一定经济资助。
考生可填写《北京交通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经济资助申请》(格式见附件),在网上报名时以JPG或JPEG格式上传至“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我校将在学生来校参加考核时发放。
申请我校经济资助并不会对考生能否获得来校参加考核和最终认定有任何影响。
八、本方案经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由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九、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10-51688441
招生资讯网:http://zsw.bjtu.edu.cn/
附件:
北京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