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珠海市斗门区现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3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他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招聘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斗门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按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邮寄材料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可本人或委托他人或邮寄材料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每个应聘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至4月2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报名地点在珠海市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劳务市场(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南路477号一楼)。
邮寄材料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17:30时(以邮件送达签收时间为准);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职人员管理股(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南路477号三楼302室)。邮编519100,联系电话:0756-5552646。
3.报名材料:
(1)《珠海市斗门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2)个人近期同底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5)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以上报名材料报名时均提交复印件,现场报名的现场查验原件,邮寄报名的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原件查验。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
(二)资格审查及准考证发放。
斗门区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审核者发给准考证。准考证在报名点发放,发放时间另行通知(以通知公告为准)。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低于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照1:3的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此次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版)》(附件3),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2016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16年4月30日。
6.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考试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一)笔试。测试考生从事本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笔试合格线为卷面总分的60%,例如卷面总分为100分,则合格线为60分。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报岗位招聘人数3倍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在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和斗门区人力资源网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查询。
(三)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岗位任职能力和综合能力。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成绩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面试结束后2天内在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和斗门区人力资源网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斗门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和斗门区人力资源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递补聘用。
因考生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毕业生接收或调动、聘用等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2.因各种原因在确定为聘用人员后三个月内未办结调动手续的;
3.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5.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6.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公告由珠海市斗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5552646,监督电话:0756-5522392。
珠海市斗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