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2016年度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鲁人社发﹝2016﹞11号)要求,现就省外办招录翻译职位考生的资格审查及专业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及参加专业测试人员范围
经省公务员局同意,我办2016年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招录计划中英语、日语、俄语翻译职位须加试专业测试。报考此3个职位的考生,应先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发放《专业测试准考证》,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测试。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4月22日(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政府综合楼220房间
三、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本人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1张(背面写明姓名及报考职位)、公务员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取得的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CATTI)口译二级及以上证书。
(二)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一份。
(三)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
(四)以上材料均需现场查看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四、专业测试有关事项
(一)专业测试分为笔译测试和口译测试,按照笔译、口译测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专业测试成绩,此成绩计入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成绩。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总成绩按申论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0%、专业测试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4月24日(周日)09:30—11:30笔译;14:00—18:00口译
地点: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政府综合楼
其他未尽事宜将在《专业测试准考证》上说明。
联 系 人:刘红涛 联系电话:0531-86061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