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在办证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提交合格材料的人员,请于4月18日至22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市人社局107室领取。代领人员需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
未按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人员证书将另行通知领取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