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编委全会同意,拟在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公开选拔纪检监察信息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人员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好,综合素质较高,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本县在编在岗且工作满2年的事业编制人员;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应文化水平;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公开选拔岗位、计划及要求
岗位名称 | 拟录人数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其他要求 |
文秘人员 | 1 | 35岁以下 | 本科 | 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 | |
采编人员 | 1 | 30岁以下 | 本科 | 新闻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汉语言文学 | |
财务人员 | 1 | 30岁以下 | 本科 | 经济学类、金融学类、财政学类、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
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16年4月22日。
三、选拔程序及办法
1、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发布公告网站下载《临澧县纪检监察机关公开选拔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填写后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报考意见,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个人履历材料及其他有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于4月20日至22日到县纪委组织部(207室)报名,联系电话: 5557005。
2、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笔试内容为写作(其中财务职位测试财务知识和专业技能),满分100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笔试、面试时间为4月28日。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出综合成绩。
3、考察。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1:2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4、确定拟录人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在对考试综合成绩、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研究决定拟录人选。经试用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未竟事宜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中共临澧县纪委
临澧县监察局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