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考专业有何要求?
招考专业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版)》执行,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职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职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表,未如实填写的,造成报名系统无法识别以及其他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2.如何理解“学历”、“学位”要求?报考人员最高学历专业与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不同,可否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可以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须提供符合招考职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2016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也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但2016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不得聘用。
3.报名条件中的学历是否包括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
本次招聘的岗位全部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获“双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可以用第二专业来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
可以。但第二专业还须取得相应的学位。
6.已经通过了相关资格考试但未取得证书可否凭成绩单报名?
凭成绩单不能报名。
7.毕业证学位证丢失了,如何报名?
有两种途径:
一是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是进行学历鉴定,凭各省教育厅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鉴定证书报名。
8.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等证件能否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等证件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户口簿虽载有个人相关文字信息,但只能证明是家庭成员之一,因没有照片而难以辨别是否与持簿人相符;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等证件虽同样载有个人信息及照片,但反映主题各异,发证机构出自不同部门,主管部门分属各个领域,辨别证件真伪标准不一、难度大;只有身份证是由公安部门统一归口管理,是证明居民身份的法定证件,既载有个人信息和照片,又内设芯片并加密,易于鉴别。因此,为了给全体考生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防止弄虚作假,严肃考风考纪,本次招考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将身份证作为考生参加考试或体检的唯一身份证明。
9.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能否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不能。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只能说明公安部门已经受理申请身份证补办手续,是到期领取身份证的凭证,但不是证明身份的法定证件,不具备证明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由于缺乏防伪标记,不易辨别真伪,因此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若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正在办理中,应当及时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确保顺利参加考试或体检。
10.在企业工作,不能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只能提供企业证明的,能否通过资格审核?
部分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只有企业出具的证明,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11.所有报名人员是否都要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以及其他作证材料?
报考职位没有要求工作经历的不用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报考职位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则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报考职位有某种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除了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清单外,还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12.怎么界定国有单位正式员工?
通过档案管理部门来界定,如果档案是个人在人力资源中心托管的,则视同为非正式员工。如果档案由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则为正式员工,需要提供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13.如果报考人员在报名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时符合报考条件,但在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被其他地区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如何处理?
出现以上情形时,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情况(提交书面说明),并中止参加我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
14.是否仅限于报考一个职位?
是的,在报名工作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重复报名甄别,一经发现同一考生报考了两个或以上职位的,将严肃处理。
15.本报考指南适用范围如何?
仅适用于我区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