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公共科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程序,经研究,拟录用范丽波等3名同志到市政府办公厅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4月14日至20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可向我厅反映。
姓名 | 准考证号 | 现工作单位 |
范丽波 | 111062100412 |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魏斌 | 111020201314 | 北京对外经贸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魏萌 | 111080100716 | 北京市民防局第一管理所 |
联系电话:010-65191349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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