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新北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的工作水平,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新北大队(以下简称新北大队)将公开招聘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协管员(以下简称协管员)。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协管员15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新北区户籍,居住在核心区(河海街道、三井街道、龙虎塘街道、新桥镇、薛家镇)范围内;
(二)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心理素质过硬,自愿从事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的各项工作;
(三)限男性,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5日至1998年4月15日期间出生);
(四)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部队退伍人员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168厘米(含)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双眼单裸视力在4.8(含)以上或矫正视力达到5.0(含)以上;无纹身,无残疾,无重度平跖足,肤表无异常,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无阳性(乙肝表面抗体检测一项阳性者除外)。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招聘公告发布的网址为常州高新区人才网www.czxbrc.com,新北区河海街道网站http://hehai.cznd.gov.cn/报名人员在网上下载《新北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协管员招聘报名表》,如实填写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交至新北区河海人才劳动力服务所,咨询电话0519-85131212。
(二)报名时间
2016年4月18日09:00—4月25日17:00(限工作日)
(三)报名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晋陵北路217号现代城一楼C-18河海街道便民服务中心6号窗口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有关信息,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
2、提交报名表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身份证、 户籍及居住证明(居住证、房产证、租房合同等);
(2)毕业证、相关学历证明;
(3)部队退伍人员退伍证。
四、考试
(一)笔试
1、考生参加统一组织的公共课目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复习教材。
2、笔试时间:2016年4月30上午9:00。
3、笔试地点:新北区渭河路1号人防大楼601室。
4、考生应遵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件,否则不予入场。
(二)面试及人选确定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新北大队研究确定考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录用人数1: 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由新北大队组织实施,聘请有关专家和相关人员组成面试小组,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状况、组织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
(三)体能测试、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计划录用人数1: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体检的人选。
体能测试参照《江苏省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项目为立定跳远、1000米跑等科目测试。
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在体能测试、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五、政审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职位拟录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人选。
政审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与录用
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由新北大队向社会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七、聘后管理与待遇
协管员实行人事代理,进行社会化用工管理。
正式录用后,协管员与常州市新北区河海人才劳动力服务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式三份,经劳动双方签字盖章后,河海人才劳动力服务所、协管员本人和新北大队各持一份。
协管员工资待遇为每年48000元,其中包含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和考核奖,根据个人工作考核结果发放。
八、咨询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公众和舆论媒体的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本招聘公告由新北大队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9-8517565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