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区消防工作需要,矿区公安消防大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8名,参加消防部队执勤备战,从事灭火、救援、救灾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消防事业、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和其他不良记录;
2、男性,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18——23周岁,有大车驾驶经验(B2本驾驶证)、文体专业特长、及退伍军人优先,年龄条件等适当放宽。
四、工资待遇
基础工资1800元,包吃住,岗位津贴(300—500元)。试用期结束后缴纳五险。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五、报名地址
贾凤路张家井村牌楼北20米,矿区公安消防大队。
报名截止日期4月20日。
联系电话:0311—85132704
矿区公安消防大队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