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为我县旅游车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旅游车辆驾驶员。
2、招聘人数:15人(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蓝田县户籍,驾龄5年以上,年龄30-50岁。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A2以上(含A2)及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2、热爱本职工作,认真执行行车任务要求,服从派车调度。
3、无喝酒习惯,无犯罪或交通事故前科。
4、部队驾驶员、汽车兵、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三、招聘办法
1、本次招聘工作采取面试和实际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报名者经资格审查、体检合格后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3、试用期一个月。
四、待遇
暂定工资标准2000元/月、安全奖300元/月,合计2300元/月。
五、报名方式、时间及地址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及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一张),到规定地点填写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16年4月20日—4月25日。
3、报名地址:蓝田县文物旅游局办公室(蓝田县人民政府3号楼2楼)。
联系人:岳宝刚,李军昌
报名电话:82721289,13991809664
蓝田县文物旅游局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