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房经营建设管理处是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单位职能为:提供公房的经营、建设、管理服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直管公房等保障型住房管理的房产政策;对主城四区及高新区直管公房的产权进行经营和综合管理,以及防汛抢险工作的安排和年度安全检查;拟定三类危旧房屋改造计划,实施危旧房屋改造计划的初审和工作安排;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办公地点位于五华区青云街28号。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及条件
岗位:从事保障性住房相关档案录入及管理。
招聘人数:10名,男女不限;
年龄要求:年龄30周岁(1980年10月1日后出生)及以下;
学历要求:中专、职高以上学历;
专业要求:档案管理专业及相关专业;
其他要求:吃苦耐劳、服从安排、责任心强,熟练操作计算机及相关办公软件,有档案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及面试
(一)报名方式及报名地点
1、现场报名
(1)请提交以下材料:
个人应聘材料,并在报名处填写报名登记表;
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证、英语/计算机/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件,验原件存复印件;
免冠照片一张(半寸,彩色黑白不限)
(2)报名地点: 昆明市人民中路170号云南人才市场信息部
(3)联系人:李松凤
(4)联系电话:0871-3620161
2、网络报名
请将个人简历发至电子邮箱:ynhrzp@126.com
3、报名时间:2011年11月7日-2011年11月1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二)面试
初选后,进入面试人员于2011年11月11日下午13:30,在五华区青云街28号四楼参加面试。
四、聘用
经试用期试用,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后,工资待遇:1600元/月,购买五险一金。
五、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房经营建设管理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