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大学201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该表由网报系统生成,打印后手写签署本人姓名、张贴照片并完成相应栏目的审批手续);
2.申请信(含个人基本情况、对报考方向的了解、报考目的、今后学习科研计划等,限1000字);
3.个人自述(含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限1500字);
4.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考试时须核验原件);
5.本科、硕士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应届生证明)(考试时须核验原件);
6.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评议书;
7.本人已有科研成果的复印件;
8.个人职业发展计划(2000字左右);
9.政审合格证明材料;
10.两份副高以上专家推荐书(其中一位为考生的硕士指导教师)。
1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人员须提供硕士课程成绩证明材料以及两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公开的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省部级奖励。
12.现场拷贝考生在综合测评环节的PPT汇报材料(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