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安排
1、凡报名参加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生,请务必于4月23日7:00至20:00持本人身份证、专业准考证,到西北师范大学体育馆排队报名、缴费,领取《专业考试证》及《评分标准与办法》(2014版)。因考务安排需要,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2、为确保信息采集准确,报名时将由考生再次确认专项测试项目,一旦确认后不得更改,同时采集指纹建立指纹档案,指纹采集时以左手食指为准。指纹档案是考生本人参加每项测试时确认身份的重要依据,考生检录和参加每个项目测试时均需验证指纹。
3、报名前请认真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并签字,报名时上交留存备查。
4、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各自报名时间,考生的专业考号及分组名单由计算机随机排定,与报名先后次序无关。
5、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文件,体育类专业报名考试费为200元/人次。
二、考试须知
1、考生报名时获取的《专业考试证》是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请随身携带。《专业考试证》上印有5位数的专业考号,此号由计算机随机生成,是考生参加一般身体素质及专项技术测试的唯一代码,请务必牢记。
2、请考生认真阅读报名时发放的《评分标准》和《考生指南》,准确了解具体的考试项目时段安排,并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检录和测试。由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身体素质100米跑错过组次,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错过轮次,专项技术错过顺序等没有参加测试者,一律不予补测。
3、考生须持专业准考证、身份证、专业考试证参加各项目的检录、测试,并交工作人员审查、核对。所有考生在进行每个项目测试时均需验证指纹,证件不全、指纹验证未通过者,一律不得参加测试。
4、测试采用分组轮换、集中测试的方式进行,4月25~27日为一般身体素质测试,具体考试时间见专业考试证;4月28~30日为各专项分项测试,具体时间安排见考场外公告或西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nwnu.edu.cn)。
5、一般身体素质测试时没有试跑、试跳和试掷,原地推铅球和立定三级跳远每人均有2次测试机会;参加立定三级跳远和有专项特殊要求的跑动、移动时,考生一律不准穿跑、跳鞋;鞋底不得附着其它物质,否则按违纪处理。
6、一般身体素质测试100米和田径专项径赛类项目,均在全塑胶场地进行,起跑器由考点提供,考生须穿塑胶场地专用鞋钉的跑鞋(直径4mm,长度不超过9mm),否则,不允许参加相关项目的测试。考生在上跑道前将再次进行指纹确认,并不得离开跑道。
7、考生每项测试完毕后,应在成绩记录表上签印确认。如对成绩有异议,应立即书面向主考提出,并由主考向仲裁委员会反映,仲裁委员会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过时不予受理。考生每场考试结束后应立即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内滞留,不得扰乱考试秩序。
8、带队教练员和考生家长要遵守考试纪律,不得进入考试区域,不得在考场外大声喧哗;如对考试过程及成绩有异议,应通过正常渠道向考务组反映。对无理取闹、扰乱考试秩序者,将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反馈至本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9、考试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所有测试现场均设置监控设备。各考场除考试工作人员及参加测试的考生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场内。
10、如遇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正常考试,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试顺延具体时间,并在考试场地张贴公告及广播,请考生注意查看、收听。考试成绩将于2016年5月上旬在省教育考试院(http://www.gszs. cn)及西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b.nwnu.edu.cn)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打印。
三、考试时间
项 目 | 测试时间 | 考 试 内 容 | 检 录 地 点 |
一般身体素 质 | 4月25-27日 (上午7:30,下午14:30开始) | 1、原地推铅球 2、100m 3、立定三级跳远 | 1、东田径场东南入口 2、西田径场西北入口 3、西田径场东南入口 |
专 项 | 4月28—29日 (上午7:30,下午14:30开始) | 1、田径专项径赛类 2、田径专项田赛类(1)铅球、标枪、铁饼(2)跳远、跳高、三级跳远 3、篮球专项测试(西篮球场) 4、排球专项测试(西排球场) 5、足球专项测试(东田径场) 6、体操专项测试(体操馆) 7、武术专项测试(武术馆) | 1、西田径场西北入口 2、分东、西田径场地(1)东田径场东南入口(2)西田径场西北入口 3、西篮球场地东入口 4、西排球场地东入口 5、东田径场东南入口 6、体操馆入口 7、武术馆入口 |
专 项 | 4月30日 | 未测试完的专项继续测试 | 同上 |
注:专项考试安排(号段及测试项目时间)考前在考场外公布,务请考生留意查看。
四、考试纪律及要求
1、凡在考试中存在冒名顶替参加测试、测试中交换号衣等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涉及考试作弊相关条款依法处理;对存在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测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等行为的考生及其他人员,将终止考生本次考试资格,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时间安排,在每项测试规定时间前30分钟到场检录和测试,2次检录不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不予补测。
3、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加强自我保护,避免受伤;参加个别危险性较大项目考试的考生应自行购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一般身体素质测试中,原地推铅球和立定三级跳远测试两次犯规的考生,只给一次补测机会,补测所得成绩按70%计入该项测试得分。100m起跑时,考生第一次犯规警告,第二次犯规者,成绩按70%计,再次犯规者,按零分计;如遇跑动途中串道或影响他人者,取消其该项成绩。专项测试无补测机会。
5、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尊重裁判,服从指挥,严格遵守测试纪律,不得扰乱考试秩序,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不得穿着带有明显标记(如学校名称、号码等)的服饰,违者取消本场考试资格。
五、违纪举报及处理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西北师范大学纪委及招生考试中心开通举报电话,同时在考场周边设置两个举报信箱,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考试各个环节进行监督。若发现任何工作人员、考生及考生家长等有作弊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或向考生收取除考试费以外的其它费用,请及时向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纪委举报。举报电话如下:
1、甘肃省教育考试院:0931-4636229
2、西北师范大学纪委:0931-7971609
3、西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中心:0931-797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