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瑶海区2016年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聘14名中小学幼儿园副校(园)长(不含瑶海区管理的在职在编人员和同岗同酬人员)。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条件(年龄、资格、职称、荣誉称号认定时间为报名截止日)
(一)基本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依法治校,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有开拓进取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履行副校(园)长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先进的教育理念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教学管理能力,所在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优异,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中小学副校长岗位申报对象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和相应教师资格;幼儿园副园长岗位申报对象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小教一级及以上职称和相应教师资格。
5.担任县(区)及以上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副校(园)长及以上负责人年限不少于2年。
6.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同时需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岗位条件
1.中小学副校长岗位选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校长” 或“优秀教育工作者”;
(2)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省“特级教师”;
(4)地市级及以上“教坛新星”;
(5)地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
(6)地市级及以上“拔尖人才”;
(7)地市级及以上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获得者;
(8)主持或负责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立项课题并结题者。
2.幼儿园副园长岗位选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校(园)长”或“优秀教育工作者”;
(2)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3)省“特级教师”;
(4)地市级及以上“教坛新星”;
(5)地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6)地市级及以上“拔尖人才”或“优秀教师”;
(7)地市级及以上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获得者;
(8)主持或负责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立项课题并结题者。
三、选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选聘中小学幼儿园副校(园)长14名。具体岗位见附件《瑶海区2016年公开选聘中小学幼儿园副校(园)长岗位分配表》。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参加选聘人员于2016年5月3日- 5月6日、5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合肥市裕溪路1619号,瑶海区教育体育局8楼803室(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和平校区旁)现场报名。考生须提供:本人简介、有关证明材料(含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各种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以及开展活动的通知、评比结果或表彰文件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
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缴费截止后,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3:1的岗位应取消或减少选聘名额。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上午8:30-11:30。
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进入公开选聘考核人员,并在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网、瑶海教育体育信息网上公示。
(二)选聘办法
1.中小学副校长岗位选聘办法
中小学副校长岗位公开选聘考试采取面试形式,如某一岗位报名人数少于20人(含20人)直接进行面试;报名人数超过20人(不含20人),增加笔试环节,按笔试成绩前15名进入面试,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面试内容为即兴演讲和答辩相结合。时间25分钟,其中演讲10分钟,答辩15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演讲和答辩成绩分别为40分、60分(合成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选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幼儿园副园长岗位选聘办法
幼儿园副园长岗位公开选聘考试采取面试形式,岗位报名人数少于20人(含20人)直接进行面试;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0人(不含20人),增加笔试环节,按笔试成绩前15名进入面试,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面试内容为无生上课、专业技能考核和答辩。时间50分钟,其中无生上课15分钟,专业技能考核30分钟(弹琴5分钟,舞蹈5分钟,绘画20分钟),答辩5分钟。面试时,考生按指定内容提前30分钟做准备。
面试满分100分,无生上课、专业技能考核和答辩成绩分别为30分、50分和20分(合成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所报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以答辩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由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2.初选人员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371号)执行。
3.由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考察组,对初选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和岗位胜任程度等方面表现进行综合考察。考察组主要采取查阅资料、调查访问及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形成考察报告,由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4.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成绩并列的,以答辩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公示和报批
拟聘人员名单在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网、瑶海教育体育信息网公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六)聘用手续及待遇
1.选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或作为教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定合同。属于原编制内人员的,报经相关部门同意后办理入编手续;其他人员不入事业编制,相关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执行。
2.选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选聘人员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瑶海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五、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选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选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选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瑶海教育体育信息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保持通讯畅通。
(三)面试费80元。
(四)咨询电话:
0551-64490192(合肥市瑶海区教育体育局)
0551-64497458(合肥市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监督投诉:
0551-64497758(合肥市瑶海区监察局)
(六)查询网站: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网(www.hfyaohai.gov.cn )
瑶海教育体育信息网(www.hfyhjy.gov.cn)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合肥市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瑶海区教育体育局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