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教学管理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教务员4名(人事代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品德修养好,热爱教学管理,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感。
(二)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文字处理能力,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四)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4月22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16年4月22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用工形式及待遇
受聘人员采用人事代理聘用方式,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学校规定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请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从最初学历起提供)、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证明(含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等)、获奖证明、外语水平等级证书、成绩单、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缓就业协议书及招聘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4月22日
3.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人事处人事科(办公楼3楼311室),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020-38256619。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学校成立审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考试
1.笔试
以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未达到上述比例要求则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如果发生笔试成绩相同情况,则成绩相同人员视为并列名次。
2.面试
由学校成立面试评委小组负责面试工作。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六)确定聘用人选
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