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河北银行)成立于1996年,是全国首批五家城市合作银行试点之一,也是河北省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城市商业银行。2012年7月,河北省委、省政府正式将河北银行纳入省级管理,成为河北省唯一一家省级法人银行。截至目前,河北银行已设立13家分行级机构,218家营业网点,实现了河北省设区市和直管县全覆盖,资产总额2387亿元,迈入了全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先进行列。在2015年英国《银行家》公布的全球1000家大银行中排名第456位,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廊坊分行自2010年10月15日开业以来,各项业务实现了全面、健康、快速发展,综合业务能力持续提高,得到了廊坊市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和赞誉。截止到2015年底,资产总额达到115.11亿元,已设立分行营业部、爱民、胜芳、燕郊、香河、固安科技、霸州市、文安、大城、永清、永华、大厂、燕郊燕高路、燕郊燕顺路、裕华、固安新中街16家网点,实现了县域全覆盖。现因业务及机构发展需要,诚邀有志之士加盟,共筑发展平台、共创美好未来!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基本要求:身体健康,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经历和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意识,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一)中层管理岗位
1、支行行长1名
要求:年龄43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6年以上金融从业经历,2年以上银行同职级或下一职级职务经历(或者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8年以上金融从业经历,3年以上银行同职级或下一职级职务经历);熟悉所在县域的经济、金融情况,熟悉商业银行存贷款业务,掌握相关行业信息与发展动态,善于挖掘客户需求,提升客户价值;具有团队管理经验;具有丰富的客户资源、较强的市场营销、拓展和客户沟通能力。
2、支行行长助理2名
要求:年龄38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4年以上金融从业经历,2年以上银行同部门业务骨干从业经历(或者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金融从业经历,3年以上银行同部门业务骨干从业经历);了解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具有团队管理经验,能够独立对业务进行分析预测;具有丰富的客户资源、较强的市场营销、拓展和客户沟通能力。
(二)业务岗位
1、支行业务部经理3名
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8周岁以下,具有3年以上银行信贷客户经理工作经历,熟悉本外币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等对公、小企业及个人业务。具有较强的市场拓展、人际交往能力,以往业绩优秀,具有丰富的客户资源。
2、客户经理8名
要求:年龄38周岁以下,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大专学历。具有2年以上银行客户经理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客户资源。
3、理财经理2名
要求:年龄33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银行相同或相似岗位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理财业务知识,较强的厅堂营销能力和丰富的客户资源。
4、大堂经理2名
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大专学历并且金融相关专业,具有2年以上银行相同或相似岗位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厅堂营销能力和丰富的客户资源。
(三)营业室岗位
1、营业室主管2名
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金融、经济及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4年以上银行本外币会计、结算、储蓄、出纳、柜员工作经历,2年以上相当于营业室主管或副主管工作经历(或非金融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6年以上银行本外币会计、结算、储蓄、出纳、柜员工作经历,3年以上相当于营业室主管或副主管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客户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2、营业室副主管2名
要求:年龄33周岁以下,金融、经济及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年以上银行本外币会计、结算、储蓄、出纳、柜员工作经历(或非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6年以上银行本外币会计、结算、储蓄、出纳、柜员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客户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
3、综合柜员8名
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金融、经济及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银行本外币会计结算、储蓄、现金出纳等柜员工作经历(或者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并且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但非相关专业,具有4年以上银行本外币会计结算、储蓄、现金出纳等柜员工作经历)。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从河北银行网站(www.hebbank.com)“人才招聘”栏目“河北银行2016年度招聘启事(工作地:廊坊)”下载填写《河北银行职位申请表—廊坊》及《河北银行招聘人员信息表—廊坊》。并将上述两份资料作为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ebbanklf2016@163.com。
邮件主题请根据自身情况,按如下样式填写:
“应聘-岗位类别-姓名-年龄”。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5月31日,之后报名简历,将根据需要酌情筛选。
三、工作地点:廊坊三河市、香河县
四、其他事项
(一)每位应聘者最多可填报两个职位,但只需发送一份简历,请勿重复发送。
(二)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要如实注明以往奖惩记录,如与事实不符,我行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应聘者联系。
(四)我行对所有应聘者信息予以保密,应聘资料恕不退还。
(五)联系电话: 0311-86885238、0311-67807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