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批准,吉水县物价局面向全县公开遴选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务员1人。
二、遴选范围
吉水县范围内(不含中央、省、市驻县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员。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热爱政务文秘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对象应参加工作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为确保录取人员尽快适应岗位、进入角色,报考对象须在县直正科级及以上单位办公室,或乡镇党政办公室,从事文字材料工作1年以上(可累加计算);
5.具有运用计算机办公能力;
6.近两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
7.身体健康;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4日至5月6日(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填写《吉水县公开遴选县物价局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报考人员《报名表》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填写一式一份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等次证明、文字材料工作经历证明、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到县行政中心北楼335室报名。联系人:王芬,联系电话:3522540。
(二)资格审查
经县人社局、编办、政府办联合组成的资格审查组审核后,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面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数。
(三)考试
考试分面试、笔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
1.面试。资格初步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测试沟通协调能力和文秘工作基本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名额1:2的比例确定入闱笔试人选,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笔试。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主要测试文秘知识和公文写作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录用人选
将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按4:6比例折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职数1:1确定拟遴选人员(若总成绩并列,则按笔试成绩,分高者确定拟遴选人员)。经确定的拟遴选人员在吉水县政府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吉水县公开遴选县物价局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