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穗组通〔2016〕26号)精神,花都区拟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数量、对象及职位
(一)招聘数量。全区共招聘31人。
(二)招聘对象。应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在村任职满2年且考核称职以上、在岗或离岗3年以内(截止时间至2016年4月30日)的花都区大学生村官。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纪律处分未满3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②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
③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④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职位。各招聘职位原则上不设专业、年龄、性别、学历、户籍及其他条件限制。考生报名时无需填报具体职位,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得分排名顺序,依次挑选具体职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4月27日-28日(9:00-11:45,14:30-17:00),我区将组织现场报名,报名者请携带:
1、《2016年广州市花都区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2张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
4、现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任职的大学生村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现场报名地点:花都区海豚俱乐部一楼(迎宾大道花都广场东侧)。
(二)笔试。5月7日上午,全市统一组织笔试(满分100分),具体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面试人选。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合格考生中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6月中旬前,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组织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名额1︰1的比例,在合格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果综合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考察、公示。7月中旬前,按相关文件规定,统一组织体检、考察等相关工作,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经体检、考察、公示不适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七)审批聘用。公示结束后,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按规定试用。
三、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期间,区开通专线电话接受咨询,答疑解惑,电话: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36899077,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36899086;监督电话:区委组织部农村基层科36899072。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组织部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