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粤组通〔2016〕23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决定面向佛山市大学生村官招聘部分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一)招聘对象。本次招聘面向佛山市大学生村官。招聘对象应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须为在村任职满2年且考核称职以上、在岗或离岗3年以内(即2013年4月1日之后离岗的)的大学生村官,必须取得广东省委组织部颁发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符合条件人员限报考任职所在区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纪律处分未满3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②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
③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④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⑤现为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人员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岗位总数为40个,全部为区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岗位,具体见附件1:2016年佛山市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各招聘岗位不设专业、年龄、性别、学历、户籍及其他条件限制。每个考生限报1个岗位(组)。如考生报考的是岗位组,在报名时只填报岗位组名称,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得分排名顺序,依次在岗位组内挑选职位。
(三)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报名办法
本次招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考生登录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fskszx.com.cn)进行网络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8︰30至4月29日17︰3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fskszx.com.cn),进入佛山市直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提交报考申请,资料填写完整后打印报名表。每个考生限报1个岗位(组)。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核。5月2日前,由招聘职位所在区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在报名系统中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等资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审核通过。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5月5日8︰30至5月6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2016年5月7日上午,全市统一进行笔试(满分100分),试题全省统一命制,佛山市设一个笔试考点,具体笔试考试时间、地点、科目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确定面试人选。佛山市委组织部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合格考生中按3︰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组)面试人选,报名人数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通过佛山党建网、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告,并由各区委组织部负责通知到考生本人。
(三)资格复审。对进入面试的考生,须由各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必须按区委组织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广东省委组织部颁发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取得面试资格。对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各区委组织部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6月中旬前全市统一时间进行面试,具体时间由各区委组织部通知考生本人。各区委组织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的要求,分别组织面试。面试满分100分,试题全市统一命制,由各区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佛山市委组织部和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派出人员到各区面试点进行巡考督导。
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佛山市委组织部商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划定。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各区组织部门按招聘职位名额1︰1的比例,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报佛山市委组织部和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批。
四、体检、考察、公示
7月中旬前,由招聘职位所在各区委组织部根据粤人社发〔2010〕382号、276号文等规定,统一组织体检、考察等相关工作,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经体检、考察、公示不适合聘用的,可按考试总成绩顺序相应递补。
五、审批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各区委组织部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按规定试用。
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