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转型发展需要,学院决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辅导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教师类 15人
需求专业 | 需求人数 | 需求专业 | 需求人数 |
经济、管理类 | 3 | 机械、电子、信息类 | 4 |
建筑、电气类 | 3 | 化工、医药类 | 3 |
环境、艺术设计类 | 2 |
2.辅导员(不限专业) 3人
3.行政管理人员(不限专业) 2人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如下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奉献精神。
2.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思路清晰、表述流畅、身心健康、品貌端正、办事公正、诚实守信,有团队精神。
3.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含应届毕业生)。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需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和具体说明。
4.报考专任教师岗位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确定是否兼报辅导员及行政管理人员岗位。
5.报考辅导员岗位人员必须为中共党员。
6.报考人员年龄要求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人员性质及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性质为人事代理。
2.根据学院有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等待遇。
四、招聘程序
1.应聘者应填写《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应聘申请表》和《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并通过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发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各类获奖证书及其它证书、证明(学生党员、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等)的扫描件(扫描件为JPG格式),附件容量不超过4M。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名称”。应聘申请表与基本信息表请不要和自荐材料一起打包,只允许有应聘申请表、基本信息表和自荐材料压缩包(以“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名称”命名)3个附件。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表格、发送邮件,不按要求和重复发送邮件者不予初审。
2.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4月30日(周六)17时。学院将对报考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16年5月4日前以邮件或短信通知参加笔试时间。对材料审核未通过者,恕不一一告知。
3.整个招聘程序包括:笔试、面试、心理测试、试讲、体检、公示和签订协议等。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人力资源办公室
联系地址:(225009)扬州市江阳中路131号江阳路南校区办公楼221室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14-87990643
张老师联系电话:0514-87993918
邮箱: glxy@yzu.edu.cn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