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粤组通〔2016〕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市大学生村官招聘35名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在我市各村(社区)任职满2年且考核称职以上、在岗或离岗3年以内(截止时间2016年4月29日,享受中组部大学生村官补助)的大学生村官。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纪律处分未满3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②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
③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④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⑤在职公务员(含试用期人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26日、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等详见《茂名市2016年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茂南区、化州市符合条件人员限报任职所在区(县级市)的岗位,电白区、滨海新区、高新区符合条件人员可报电白区、滨海新区、高新区的岗位,信宜市、高州市符合条件人员可报信宜市、高州市的岗位。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审核。
(二)报名要求
(1)必须按照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组报名。
(3)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
①填写清楚的《2016年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②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证件彩照1张及500K以下同版JPG格式电子版。
(5)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7日上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成功报名的,由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组织人事部门在笔试前通知领取准考证。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凭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3)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统一在茂名组工网、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3)面试拟于6月中旬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由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组织人事部门具体组织。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由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组织人事部门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报考岗位组的考生,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在岗位组内挑选职位。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试用。
九、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准考证、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是参加本次考试的唯一凭证。
(三)本公告由茂名市委组织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668-2838007(市委组织部干部二科)、0668-2976950(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中共茂名市委组织部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