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穗组通〔2016〕26号)精神,南沙区拟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数量、对象及岗位
(一)招聘数量。全区共招聘25人。
(二)招聘对象。应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在村任职满2年且考核称职以上、在岗或离岗3年以内(截止时间至2016年4月30日)的南沙区大学生村官,符合条件人员限报考南沙区事业单位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纪律处分未满3年或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②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
③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④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限南沙区级及以下事业单位岗位,除统一确定的报名条件外,各招聘岗位原则上不设专业、年龄、性别、学历、户籍及其他条件限制。每个考生限报1个岗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4月27日-28日(9:00-11:45,14:00-16:30),我区将组织现场报名,报名者请携带1.《2016年广州市南沙区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村官证明材料(即村官与各镇签订的大学生村官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2张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5.现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任职的大学生村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现场报名地点: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5号409会议室)。
(二)笔试。5月7日上午,全市统一时间组织笔试(满分100分),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印刷,我市设一个笔试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考务、评卷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三)确定面试人选。依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合格考生中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面试人选,在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6月中旬前,我区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组织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命题。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名额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果综合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考察、公示。7月中旬前,根据粤人社发〔2010〕382号、276号文等规定,统一组织体检、考察等相关工作,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经体检、考察、公示不适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顺序相应递补。
(七)审批聘用。公示结束后,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按规定试用。
三、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期间,区开通专线电话接受咨询,答疑解惑,电话:区委组织部干部二科:84682128;区人社局人事综合科:39910578;区人社局监督电话:84985419。
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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