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蜀山教育的办学水平,打造一支优质的教师队伍,增强蜀山教育的竞争力,合肥市蜀山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50名中小学教师,现就选聘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面试考核的办法。
二、选聘岗位及选聘条件
共选聘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150名,其中初中50名,小学100名(蜀山区管理的在职在编教师和2009年以来经人社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教师不得报考)。具体学科见《合肥市蜀山区2016年公开选聘教师学科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奉献精神,近三年考核合格以上。
(2)引进中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引进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引进语文教师岗位的,还必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省特级教师、省级教坛新星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规定。
2.资质条件(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颁发获奖证书,且获奖学科和参加选聘学科一致,)。
(1)中小学特级教师。
(2)省级教坛新星。
(3)地市级教坛新星或学科带头人。
(4)地市级以上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
(5)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同时具备县区级教坛新星资格或者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
(6)教育类博士。
(7)专业体育学科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击剑、田径、篮球、足球、手球、健美操专业,需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取得上述专业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武术专业需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备注:以上证书须经市级体育行政部门验证确定属实后方能认可);
②在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前三名成绩的专业优秀退役运动员;
③培养过省队及以上专业运动员,具有相关专业的初级教练及以上职称的教练员;
④有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所带队员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前三名的教练员。
(8)专业音乐学科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声乐、器乐、舞蹈、指挥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取得上述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院团演员;
②获得声乐、器乐、舞蹈、指挥及相关专业市级比赛个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省级比赛个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国家级比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中任意一个;
③获得声乐、器乐、舞蹈、指挥及相关专业编创或指导作品获市级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省级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国家级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中任意一个(须有荣誉证书)。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现场报名
2016年5月10日—14日,5月16日(时间:9:00—17:00),应聘人员持本人简历、相关符合报考条件的证明材料(含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等及《蜀山区2016年选聘中小学教师证书清单》一式两份)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到蜀山区人社局现场报名。(地址:蜀山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
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学科。该学科报名合格人数须大于该学科计划数,方能达到有效竞争条件;若该学科报名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学科计划数,则按照“报名合格人数-1”的原则重新确定该学科计划数;减少的岗位计划数可根据其他学科的报名人数情况,按照“报名合格人数-1”的原则重新确定该学科计划数。
(二)资格审查
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并在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蜀山教育体育信息网上公示。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包括教案设计、上课(无学生上课)和答辩三项。三项合计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设计占30分,上课占50分,答辩20分。专业体育、专业音乐、美术学科须加试专业技能项目,评分要求和标准见《蜀山区2016年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面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面试前一周在相关网站公布)。
面试考核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选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四)确定初选人员
1、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上课成绩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上课成绩分数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教案设计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2、初选人员名单在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蜀山教育体育信息网上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由蜀山区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4、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以报考人员的上课成绩分数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若上课成绩分数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教案设计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和报批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报批: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审核并办理批复手续。
四、聘用管理和待遇
1、本次选聘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选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本次选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选聘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不入事业编制,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4、选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蜀山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五、其它
1、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
0551-65597672(合肥市蜀山区教育体育局)。
0551-65504469(合肥市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投诉电话:
0551-65137993(合肥市蜀山区监察局)
3、网站查询:
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lzy.hfss.gov.cn)
蜀山教育体育网(www.ssjy.cn)
合肥市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蜀山区教育体育局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