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程序,李超同志符合选调条件,被确定为沧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拟选调人员,现于2016年4月29日至5月10日进行公示。
举报电话: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 8698632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3206528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