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地矿局事业单位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2016年河北地矿局共有21个事业单位实施公开招聘,其中除河北地质职工大学、北方机电工业学校从事高等、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为定额定项财政补贴事业单位外,其他19个单位均为财政性基本保障事业单位。主要从事野外矿产资源勘查工作,承担国家、省的公益性、事业性的地质找矿项目,为我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必要的资源技术支撑。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笔试、资格复审、招聘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0年5月3日至1998年5月3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5月3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6年河北省地矿局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76名、教师及教辅人员23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6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5月3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6年5月4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2016年的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程序、方法、要求等请查阅《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条件表,根据自己所学专业,以及岗位条件的要求选择与自身条件相符的岗位;要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在资格复审时招聘单位发现其所填写内容与应提交的相关材料不符、不完整、或填写错误,或报名时填报了与自身条件不符的岗位(报名时选择岗位一定要慎重,否则出现错报、误报责任自负),通过了初审且笔试成绩进入面试比例的,取消面试资格,其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笔试、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准考证发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自行下载打印。
(二)笔试
笔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查询方式等相关信息详见《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省划定的最低合格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大致在6、7月份)。
3.面试方式。采取专业知识测试,当场作答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掌握和应用能力,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为评委打分的平均值。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点分两次张贴公布,即上午面试结束公布一次,下午面试结束公布一次。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负责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协议书、以及岗位所要求具有的会计资格从业证、职称任职资格证、计算机、英语等级证和其他相关证件、材料(其中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系笔试成绩相同,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5.总成绩合成。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分别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的作为参加体检人选)。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gov.cn)、招聘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岗位条件表中所公布的电话)了解面试成绩;由招聘单位按照考生报名时的联系方式,电话通知考生资格条件复审的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自己报名时的预留电话,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未通知招聘单位,遇有通知事项按预留电话不能取得联系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311-66880960(省地矿局人教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地矿局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