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申请人: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16年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格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无锡市教育局负责认定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其他人员请关注各地教育网站公告。
二、提供材料
身份证原件。
三、体检时间
江南大学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5月14日, 5月16日至5月18日,5月23日至6月8日(双休日除外);
无锡高等师范学校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5月19日、20日;
市区社会人员(全国统考)教师资格申请者:5月14日, 5月16日至5月18日,5月23日至6月8日(双休日除外);
市区社会人员(省过渡)教师资格申请者:5月17日至5月18日,5月23日至6月8日(双休日除外)。
具体时间为上午7∶45-10:00。
注意:为避免人员过分集中及考虑体检中心承受能力,请申请人提前与医院体检中心电话预约。
四、体检费用
按医院有关收费标准收取。
五、体检地点、电话
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地址:无锡市滨湖区梁溪路999号(医院医疗大楼西侧),可乘公交线路:2、26、87、88、89、131、766路等至第九人民医院站下。电话:85811605。
六、有关体检规定
1.申请人在体检中心缴费拍照处,应向工作人员报告“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认点”及是否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
2.申请人体检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的,请增加胸片项目检查。
3.申请人务必于上午10:00前到达九院体检中心空腹抽血检查。其中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需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念珠菌等检查项目。
4.申请人务必按时参加体检,有无故漏检项目的,将视同不合格处理。
5.体检表由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转交市教育局,不需申请人领取。
无锡市教育局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