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翁源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职责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名(均为男性)。警务辅助人员主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社区安全防范、法制宣传、社区走访、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开展“创平”、“创卫”、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及社区警务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觉悟高,道德品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志愿从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本县户口(会讲本地客家话),身体健康,体貌端庄,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左右裸眼视力在0.8以上。年龄要求:18至35岁。
3、懂电脑基本操作,擅于与人沟通,性格开朗,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4、文化程度高中(含高中、中专)以上,复员退伍军人放宽至初中(含初中)。在同等条件下,复员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
三、录用和待遇
录用程序按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进行。一经录用,先培训后上岗,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聘用并签订相关劳动合同手续。基本工资1820元(含有关社保),绩效工资和加班工资另计(食宿自理)。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1张。
2、报名时间:2016年5月3日上午9时至5月10日下午17时止。
3、报名地点:翁源县公安局政工办公室(翁源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五楼)。
联系人:张水辉
联系电话:0751—6841429,13570752077.
翁源县公安局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