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名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市在编在岗的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职位
湘潭市两型办工作人员(科员)1名,列行政编制。
三、选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2.具有 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性;
5.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16年6月31日。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日— 2016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湘潭市两型办考核组工科(湘潭市岳塘区双拥路88号同舟大厦710室)。
3.所需资料:
(1)《2016年湘潭市两型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湘潭人社局和湘潭两型办门户网站下载或报名地点领取,一式两份,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
(3)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身份证明;
(4)单位证明(见附件2);
(5)其他有关能证明个人能力、业绩的材料。
4.资格审查:在报名点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及文字综合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参加笔试,按照选调计划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四)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作风纪律、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资格。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选调职位空缺,则报经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按综合成绩排名取前三名依次递补。
(五)讨论决定、公示: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确定1名拟选调人选,并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六)调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调入手续。
其它未尽事宜,有市两型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谭迎宾 联系电话52818881
2016年4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