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韶关市省一级以上公办普通高中指标到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市教〔2016〕44号)精神,经学校和教育部门审核,现将乳源县各初中学校初三应届毕业生中符合指标到校推荐条件学生人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4月28日至2015年5月5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乳源县教育局提出(须实名反映,否则将不予受理)。联系电话:5382961(乳源瑶族自治县教育局教育股)。
乳源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16年4月28日
附件:乳源瑶族自治县2016年符合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到校推荐条件学生人数、名单详情请参考http://www.gdry.cn/Item/18355.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