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沙市芙蓉区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简章》规定,芙蓉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于5月2日完成了网上报名工作,经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和网上打印准考证程序,确定了参加此次笔试的人员。经统计,此次公开选调司法助理员(二)职位未达到规定的1:5的开考比例,按《简章》相关规定取消该岗位的选调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选调单位 | 职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原计划选调 人数 | 打印准考证人数 | 调整后选调 人数 | 是否开考 |
区司法局司法所 | 司法助理员(二) | 行政机关 | 1 | 4 | 0 | 否 |
特此通知。
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组织部
长沙市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