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市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50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方法组织招聘。
二、招聘数量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50人。其中,男性45人,女性5人。
三、招聘条件
(一)石家庄市户口,含市区和县(市)户口人员。
(二)男性3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
(三)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
(四)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均在1.0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学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具体招聘职位、数量及条件见附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道德败坏,有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四)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五)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六)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七)其他不适合从事辅助警务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地址:石家庄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新华区警安路36号)。
2、报名时间:5月12日(周四)9:00至17:00。
3、需携带材料
(1)考试报名表(见附件)。
(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退役士兵须出具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蓝底小二寸免冠证件照5张(背面写姓名)。
5月14日(周六)上午在石家庄市公安局官方网站(http://www.sjzgaj.gov.cn)公布通过资格审核进入笔试人员名单,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等。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5月16日(周一)上午9:00-10:30。
2、笔试地点:详见石家庄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公告。
3、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等。
4、确定面试:笔试成绩按照报考职位成绩排名,根据招聘职位和笔试成绩按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5、公布成绩:5月17日(周二)在石家庄市公安局官方网站(http://www.sjzgaj.gov.cn)上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地点及注意事项等。
(三)面试
1、面试时间:5月19日(周四)。
2、面试地点:详见石家庄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公告。
3、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综合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
4、综合成绩:
(1)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公布成绩:5月20日(周五),在石家庄市公安局官方网站(http://www.sjzgaj.gov.cn)上公布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
(四)体检
确定体检人员: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考生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笔试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体检。
(五)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政审。
(六)办理手续
体检合格人选经市公安局研究审批同意,并在石家庄市公安局官方网站上公示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务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到市公安局长安分局派出所工作。
五、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月基础工资1480元/月(含个人需缴纳保险部分的费用),每月依据工作表现发放不超过300元的量化考核金。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
六、有关要求
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公告由石家庄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1)86863007、86863271
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附: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