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结合我县乡镇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经县委研究同意,并报市委组织部核准,拟面向全县公开竞争选拔乡镇领导班子副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范围及资格条件
共选拔乡镇领导班子副职8名。选拔对象应当具备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德才条件, 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身体健康,同时还应当符合选拔职位的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二、选拔程序和步骤
1.动员报名。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工委)通过宣传发动,动员符合条件的同志在本单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县委组织部不接受个人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任职资格文件、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等资料和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12日。各单位将报名情况汇总后,于2016年5月13日10:00前报县委组织部,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根据资格条件,对报名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工作经历;干部身份)等进行审核。不符合选拔条件的取消选拔资格。各职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达不到1: 5的比例要求时,可研究决定调剂选拔职数或相应减少职数。资格审查贯穿竞争性选拔全过程。各项时间计算截止到2016年4月30日。
3.考核。各单位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个人工作业绩核实,征求纪检监察、计生、综治等各方面意见等。
4.单位呈报。由县委组织部商各单位党组(党委、工委)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本单位推荐名额,各单位根据名额组织进行民主推荐,经党组(党委、工委)集体研究确定对象后,向县委组织部呈报参加笔试人选。
5.笔试。主要测试竞职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6.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各选拔职位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竞职者履职所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重点测试其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
7.组织考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按各选拔职位1:2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组织进行考察。
8.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拔资格,且不进行递补。
9.集体研究。根据考察情况,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等额提出各选拔职位建议人选,报县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决定拟提名人选。每一类别职位的考察对象,其综合素质达不到乡镇领导班子副职要求的,决定任用的对象可以少于职位数。
10.公示。对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拟任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11.任用。公示结束后,无影响任职问题的拟任人选,按相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三、组织实施与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竞争选拔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实施。公开竞争选拔工作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随时关注桃江公众信息网或致电桃江县委组织部咨询(0737-8218160)。
中共桃江县委组织部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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