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共珠海市斗门区委组织部经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7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职 位名 称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
年龄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其他 | ||
党建指导员 | 7 | 40周岁以下 | 本科或以上 | 不限 | ⒈中共正式党员;⒉本市户籍; ⒊同等条件下,有党建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
要求:
1、应聘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3、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斗门区合同制职员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邮寄材料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可本人或委托他人或邮寄材料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5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在珠海市斗门区委组织部办公室(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139号区政府机关大院1号楼408室)。
邮寄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17:00(以邮件送达签收时间为准);地址:珠海市斗门区委组织部办公室(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139号区政府机关大院1号楼408室)。邮编519100,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56-5522507。
3、报名材料
(1)斗门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报名表须附照片,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2)个人近期同底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以上报名材料报名时均提交复印件,现场报名的现场查验原件,邮寄报名的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原件查验。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
(二)资格审查
斗门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审核者发给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
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4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时,请携带身份证,以备查验。
(四)体检
根据应聘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有关医疗机构负责。
(五)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录用手续
对经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和签订劳动合同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斗门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6-5522507。
中共珠海市斗门区委组织部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