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中学校根据本校的“提前招生录取”操作办法,组织推荐工作。获得推荐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应在校内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由区县招办上报市教育考试院提前招生录取资格库后,学生方可填报推荐生志愿。符合本市中招报名条件但未获得推荐生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根据招生学校的要求填报自荐志愿。
二、考生可在5月14日10:00至5月16日12: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com.cn或www.shmeea.edu.cn)网站,上网填报志愿。首次登录时可凭中招网上报名时所使用的考生报名号或本人证件(即网上报名时的身份证或其他证件)号码和密码进入系统。考生如忘记密码,可与就读学校或报考区县考试招生机构联系。进入系统后,请首先修改个人密码,并将密码保存至6月4日提前批预录取结束。密码必须由本人保管,不得告诉他人,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生进入2016年上海市高中学校“提前招生录取”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主页面后,应仔细阅读填报及录取说明和各校的招生计划、录取办法。在完成志愿填报的正确操作后,点击“保存志愿”,页面会显示学生所填报的志愿学校,同时会显示“志愿流水号”,说明本次志愿填报成功。考生须牢记流水号,志愿填报界面可保存打印。如要修改志愿,可点击“返回继续填报”即可。
四、“提前招生录取”考生志愿填报成功后,可以在填报志愿时间内按自己的意愿,选择修改所填报的志愿。如未修改,则系统默认所填志愿;如若修改,在规定期限内,以最后一次修改的志愿为准。5月16日12:00以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撤销志愿或补报志愿。
五、“推荐生”可选择填报两个志愿,按第一、第二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投档。“推荐生”可于5月28日10:00至5月29日12:00,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上查询第一、第二志愿的预录取结果,也可通过就读学校或区县考试招生机构查询。未被预录取的“推荐生”可于5月30日10:00至5月31日12:00上网填报征求志愿(要求同上),如果考生在5月31日12:00前不填报征求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自荐生”可选择填报两个志愿,志愿不分先后,同时投档,由招生学校根据填报志愿情况自主确定面试及预录取名单。预录取考生必须在5月28日至31日(具体签约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与一所招生学校现场进行网上签约,签约时由考生本人和家长至招生学校,一旦输入填报志愿的密码,在网上签约确认书上由考生和家长签字确认,即表示自荐生预录取成功。
七、6月4日市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网站公示高中学校“提前招生录取”预录取考生名单。
八、所有“提前招生录取”的预录取考生均须参加2016年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并须达到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思想品德科目考试成绩为“合格”及以上方可被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正式录取。
九、2016年上海市高中学校“提前招生录取”主要工作日程请参见“上海招考热线”中招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