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面试人员
1、普通公务员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警察岗位为160分,其他岗位为120分;从村(社区)干部中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为110分(省定)。
2、达到最低笔试分数控制线以上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拟录用人数的1:2从高到低依次排列进入面试;按照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分数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1:1或者达不到1:1的岗位按等额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个人信息的复审定于2008年11月3日至7日,复审地点设在德宏州人事局人才大厅(芒市大街107号)。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时的信息是否一致进行比对,若考生资料不符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考生在面试当天复审资格,并进行公示,只进行一次递补,若递补考生的资格仍然不符则取消该岗位或等额进行面试。
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各一份,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以上复审材料必须本人持原件进行复审。
从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不需进行资格复审。
三、面试工作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和举止仪表8个方面要素。
2、面试成绩的划定。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2008年全州统一划定60分为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60分,则无论笔试成绩的高低,也无论是否等额进行的面试,均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体检和考核。
3、面试考官组成。在全州范围内临时选调具有面试考官资格的工作人员组成面试考官组。考官必须具有以下条件:一是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二是遵纪守法、严守工作秘密;三是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公道正派、心理健康;四是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五是通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培训,并获得面试考官资格证书;六是熟悉国家足球游戏录用制度和相关政策;七是具有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与言语表达能力;八是担任主考官的必须具备三级面试考官资格,其余面试考官由取得初级以上面试资格的人员担任,实行持证上岗。被选调的面试考官编为6个考官小组,每一个小组由7人组成,小组成员在每场面试开始前10分钟临时抽签确定。
4、面试考点设置。本次面试考场统一设在州委党校。
5、面试时间定于2008年11月12日至17日,共6天(进入面试人员的具体面试时间附后)。
6、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顺序为德昂族、阿昌族、傈僳族、景颇族、傣族、其他少数民族;属同一民族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的优先录取,如果学历仍相同,全日制学历毕业生优先。若以上规定还不能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时,由面试领导小组确定重新组织面试。
四、面试组织领导
1、面试工作将邀请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州纪委领导对整个面试考场进行巡视。
2、面试是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一个重要环节,面试工作关系到应试者切身利益,社会十分关注。为确保本次面试工作的顺利完成,成立面试工
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向明亮 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人事局局长、州编办主任
副组长:张盈生 州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张滇晋 州人大选联委主任
尹以稳 州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赵家云 州纪委干部室主任
李定林 州人事局副局长
成 员:保孔陇 州人事局副局长
徐丽华 州编办专职副主任
周 荭 州人事局副局长
雷逢晓 州人事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尹可舰 州委组织部副处级组织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州人事局副局长李定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州委组织部干部一科科长卢波、州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科长刘德怀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相关科室人员组成。
3、由州人大、州政协、州纪委、州保密局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五、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计算
从2008年开始,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的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按一定比例加权合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报考普通公务员非公安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申论成绩+笔试加分)/3〕×50% +(面试成绩×50%)
2、报考普通公务员公安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申论成绩+公安基础知识成绩+笔试加分)/4〕×50% +(面试成绩×50%)
3、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的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农业农村(社区)工作知识成绩+加分)/2〕×50%+(面试成绩+加分/2)×50%
六、体检和考核人选的确定
按照笔试和面试合成的综合成绩进行岗位排名,每个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与计划招考数进行等额体检和考核。报考普通公务员的体检和考核按德人发〔2008〕27号文件规定执行;报考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岗位的体检和考核按云厅字〔2008〕2号文件规定执行。
全州录用公务员工作2008年12月底结束;定向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工作于2008年12月10日前完成。
中共德宏州委组织部 德宏州人事局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