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及有关单位:
江苏省2012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根据省教育厅苏教办人〔2011〕10号文件及省考试院苏教考社〔2011〕19号文件精神,凡须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的人员需参加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的报名。现就报名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12年2月25日上午9:00—11:00考教育学考试,下午2:00—4:00考教育心理学。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公布地点为准。
二.报名范围: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以及虽为师范类专业毕业但与其拟申请教师资格种类要求不符者,均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报名考试。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3~5日。
2.报名地点:连云港市图书馆。
地址为新浦区苍梧路56号(新海高级中学西侧)。
3.报名工作要求:
(1)考生需携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报名。
(2)报名工作由市自考办统一组织,使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下发的考务管理软件进行报名、考场编排等工作。
(3)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报名考试需采集考生的学历层次及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种类和任教学科等信息。
(4)考生报名时应同时上交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2张(尺寸以高40mm×宽30mm为宜)。
报名后将考生照片按报名号顺序依次粘贴,经检查核对无误后装订成册,再由各市汇总上报省考试院。上交的照片应清晰、整洁。
四.报名考生需如实填写考生登记表,并在报名结束时对报名信息签名确认。在校应届生凭学生证报名。
五.准考证发放时间:在2012年2月19日至21日。地点在市图书馆,届时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信息确认单领取。
六.考试成绩公布及证书发放:
1.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工作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考试成绩将在2012年3月21日前通过168声讯电话(16883855)向社会公布考生的成绩。
2.教育学、心理学考试的合格证书在3月下旬发放,有效期3年。具体发放时间在连云港市教育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七.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210号)执行。每学科收取32元。
八.报名咨询电话:0518――85822132
九.其他事宜: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中第二十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规定,凡历年教师资格考试作弊者,不满三年的,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连云港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指导用书目录
附件:
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指导用书目录
1.《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
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3月第一版
2.《教育学考试大纲》(适用于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者):
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3月第一版
3.《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
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2月第1版
4.《教育学考试大纲》(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
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2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