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经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局二个直属事业单位河源市食品检验所、河源市食品药品技术咨询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河源市食品检验所。该单位成立于2015年8月,是河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检验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委托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抽样和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以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河源市食品药品技术咨询服务中心。该单位成立于2013年12月,是河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物滥用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食品药品技术审评和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的认证工作,以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岗位待遇
(一)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岗位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28日后出生);
(五)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到期不能取得相应证书的不予录取。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5月17-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河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人事监察科(河源市区越王大道商务小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楼506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2张,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在职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领取准考证。每位报名者只可报考一个职位。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方式和范围、考试时间和地点、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一)考试方式和范围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2、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实施,其中笔试命题和评卷由市人社局委托有关机构实施。
3、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
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各招聘职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考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考试人数确定。
(四)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最终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五)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1、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三)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七、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咨询、举报或投诉电话
(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二)咨询、举报或投诉电话:0762—3189086。
八、其他
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河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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