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经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肥西师范学校开放绿色通道面向社会引进教师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中如“40周岁及以下”为“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七)本县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共11名。详细岗位参见附件《2016年肥西师范学校开放绿色通道引进教师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采取面试形式,岗位报名人数少于20人(含20人)直接进行资格复审;如某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0人(不含20人),增加笔试环节,按笔试成绩前15名进入资格复审(其中岗位数为2人或2人以上的,按笔试成绩前20名进入资格复审),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经面试测试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ahfxrsj.gov.cn)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9:00至2016年6月6日12: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6月7日12:00登录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ahfxrsj.gov.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提供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报名时,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缴纳面试费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6月7日16:00前登录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网银)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实际报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须达到“N+1”方可开考(N是指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缴费人数-1”的原则,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或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已缴费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6月12日8:00至11:00,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改报,考试费用于考试开始前退回。
(二)资格复审
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县纪委(监察局)、肥西师范学校等相关单位组成资格复审小组,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
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16年7月8日(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地点: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3室(地址:上派镇仪武路与派河大道交叉口,景丽小学往派河大道方向500米,电话:0551-68841917),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按面试通知书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与报名时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原件审查完退回)。
1、报名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6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资格复审;
2、属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各科成绩合格、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资格复审。
3、属非本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印章)。
4、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取消其面试资格,所交费用不予退回。
(三)面试
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测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内容为无生上课和答辩,满分100分,其中:无生上课为80分、答辩为20分;时间15分钟,其中:无生上课时间为10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面试前考生按指定内容提前30分钟做准备。
3、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招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确定为初选人员。
(四)确定初选人员
1、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则以报考人员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
2、初选人员名单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肥西县教育网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内容根据岗位需要,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依次递补一次,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则以报考人员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
(六)公示与聘用
1、拟聘人员统一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其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县人社局下发录用文件,拟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纳入财政全额供给事业编制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招聘岗位教师资格“暂不做要求”的(岗位代码为16308),录用后拟聘人员需与学校签订“自聘用年度起,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一)咨询电话:
0551-68841917(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1-68850093(肥西县教育局)
0551-68859589(肥西县监察局)
(二)招聘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
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肥 西 县 教 育 局
201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