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桐城市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调动工作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 2016年度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机关工作人员17名(详见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
2、已进行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4年5月1日前参加工作)。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6年5月18日至5月20日。报名地点在桐城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办。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组织部和人社局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人员数与选调职位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调职位。取消选调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根据报考职位需要,组织部、统战部、编办、讲师组四个单位主要测试写作能力,采取撰写调研报告或命题写作方式进行;其他单位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视报名人数决定是否开展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为2: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开展笔试的职位,报名合格考生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对象。选调职位不足3人的,差额1人;超过3人不足7人的,差额2人。考察工作由组织部、人社局会同选调单位共同进行,主要考察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在有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工作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办:6181229
市人社局公务员办:6130926
中共桐城市委组织部
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