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什么变化?
2016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保持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行为,所有录取工作必须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通过《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信息管理系统》完成,任何公、民办学校不得在系统之外登记、录取学生,在系统之外私自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办法,今年增加征集志愿环节,第一次录取后,仍没有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征集志愿进行补录。
进一步加大违规招生或不按志愿就读的处罚力度。 一是严禁高中学校招收市外考生,除荣怀学校按省厅试点要求可在计划内招收荆州、潜江、天门三地考生外,不属我市户籍且无中考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成绩和录取资格证明的不予录取我市普通高中,否则,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并责成招收学校无条件退回。二是普通高中学校严禁招收我市普通高中控制线下的考生,否则,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并责成招收学校无条件退回,并对招生学校全市通报批评。三是严禁招收已被其他高中学校计划录取的学生,否则不予改录。学生如不到录取学校就读,将被视作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四是严禁初中学校误导学生填报志愿、强迫学生填报志愿、代替学生填报志愿,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学校或个人负责,并追究相应的党纪政纪责任。五是仙桃中学国际部、民办学校等要按办学成本或分数等级收费的学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收费标准和招生简章交市教育局基教科、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审定、备案并予以公示,如不公示,将取消该校本年度高中招生资格。六是严禁普通高中学校超计划招生。任何普通高中都不得私自招录考生,超计划招收的考生一律不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不予进行综合素质评价,不颁发高中毕业证书。七是严禁普通高中学校之间办理借读,严禁学校收取借读费,否则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对借读考生一律不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二、2016年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是如何安排的?有哪些相关政策?
(一)普高招生计划管理和招生政策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下达我市的普高招生计划及省级示范高中分校招生计划,对我市普高招生总计划实行分类管理。
1、省级示范高中仙桃中学招生计划管理和招生政策
1)仙桃中学通过自主招生考试提前录取120名学生。具体操作按《湖北省仙桃中学2016自主招生方案》进行。仙桃中学自主招生提前录取的学生参加全市中考报名,不再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 、中考文化课考试。
2)仙桃中学全部指令计划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具体分配办法:各校初三学生数所占全市报考总人数权重占70%(城区学校总计划再按当年招生计划数分配到校),2015年中考合格率占20%,2015年度综合考核评估占10%,适当倾斜乡镇初中。仙桃中学指令计划只录取中考成绩在全市2000名(沙湖中学、郑场中学放宽至2500名)以前的学生。没有完成的指令计划分城区和乡镇按志愿择优录取。
3)仙桃中学国际部招生计划在全市范围内按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和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其他公、民办普高招生计划管理和招生政策
1)统一分配招生计划。依据优化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学校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等原则,将省教育厅下达的全部招生计划分配到各公、民办招生学校。
2)统一调剂未完成招生计划。按招生学校分配计划投档,进行第一次录取。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重新进行志愿征集,未录取考生可选择征集志愿学校填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征集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二)普高优录政策
2016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少数民族、烈士子女或弟妹、海外侨胞子女、农村独女户及政策内两女户绝育家庭的女生,中考成绩加5分后参与高中录取。军人子女按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军区政治部《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13]4号)文件精神,中考成绩加5分后参与高中录取。以上对象不累计加分。
(三)普高限录政策
1.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学生,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2.普通高中只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
3.学籍所在学校与就读学校不一致的考生不享受仙桃中学指令计划;仙桃中学分配到农村学校(含十中、十一中) 的指令计划,只能从学籍在农村乡镇学校且初中三年均在农村乡镇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录取。
4.所有考生中考报名后不再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三、2016年我市普通高中录取办法是什么?
1、录取对象。中考分数达到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初中毕业时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评价结果达到合格及以上的考生。
2、录取规则。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通过《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出现并列情况,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仙桃中学指令计划录取。录取时,从各初中学校填报了该校志愿的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仙桃中学指令性计划只录取中考成绩在全市2000名以前的学生。城区和乡镇没有完成的分配计划再分别在城区和乡镇中按志愿、分数择优录取。
4、其它招生计划录取。仙桃中学国际部、其它普通高中学校(含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在全市范围内按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省内跨市(州)回我市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录取。属我市户籍,在省内其它市(州)参加中考回我市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须由中考所在市(州)考试机构出具中考成绩及录取批次证明,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在核定招生计划内办理录取手续。
6、在外省参加中考回我市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录取。属我市户籍,在外省参加中考回我市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应在外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初中学籍证明,在外省市(州)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分数证明、录取控制分数线证明,经我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可在核定招生计划内办理录取手续。
7、录取通知。通过《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取的学生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加盖“仙桃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印章),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送达考生。考生可以在仙桃教育信息网查询自己的录取状态。
四、2016年我市普通高中录取程序是什么?
1、发布成绩。7月1日通过仙桃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在网上免费查询。
2、公布招生办法。7月2日,市教育局召开全市志愿填报会,向初中学校发布考生中考成绩,公布普高最低录取线,下发相关学校收费标准。考生到初中学校领取分数条和志愿草表。
3、申请查分。7月2-3日17:00前为考生书面申请查分时间。书面申请由所在初中汇总,并于7月3日18:00前向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送电子文档。
4、填报志愿。7月5-7日17:00,考生在学校集中网上填报志愿。
5、审核志愿。7月8-9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考生志愿。7月8日上午各学校上报填报志愿统计表和未填报志愿学生名单(注明未填报原因)。
6、集中录取。
7月10-11日,第一次录取;
7月12-13日,考生登陆仙桃教育信息网查询录取状态和征集志愿学校;
7月14日,未录取考生登陆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征集志愿,截止时间为7月14日17:00;
7月15日征集志愿录取;
7月16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7、报名注册。7月20-21日,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到录取学校统一报名注册。
五、中职学校如何录取?
1、中职学校(普通中专)采取两种方式录取。一是未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有意愿就读中职学校的,由招生学校按市教育局的要求自主招生,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信息管理平台办理录取手续。二是参加了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有意愿就读普通中专的,需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表第三批次志愿,与普通高中同步录取。
2、“五年一贯制”和“3+2”五年制大专,只录取参加了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省教育厅分配计划、考生志愿(需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表第三批次志愿)和考生分数(达到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50分以上)择优录取,额满为止。录取工作与普通高中录取同步。
3、对未经招生考试机构录取或未经批准超计划录取的,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六、考生志愿是如何设置的?填报有何规定要求?
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志愿设置为3个批次。第一批次为仙桃中学指令计划志愿。
第二批次设置3所学校志愿,考生可从仙桃中学国际部、其它普通高中(含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中选择1-3所学校填报。
第三批次为中职学校志愿。设置三所学校志愿,分别为仙桃职院五年一贯制大专、仙桃理工“3+2”五年制大专、普通中专。普通中专在仙桃市理工中等专业学校、仙桃市创源计算机科技中等职业学校、仙桃市高级技工学校、仙桃市电子商贸学校中选择1所学校填报。
填报志愿前,考生及其监护人应充分了解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根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高中阶段学校收费标准、所在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名额等情况慎重选择志愿填报。为了避免考生因志愿填报不合理而落榜,造成无书可读、无学可上的后果,原则上要求考生每批次都填报,第一批次仙桃中学指令计划的志愿没有被录取,不影响第二、三批次志愿的正常录取;第二批次3个志愿填满,同一所学校只能填报一次,把最希望就读、有可能就读的学校填在第一位,把其它学校填在第二、三位,前面的志愿没有被录取,不影响后面志愿的正常录取。
所有有意愿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应届考生,都必须填报志愿,否则将不能录取。
仙桃中学国际部、民办学校均按办学成本、分数等级收费,考生及监护人要在填报志愿前充分了解学校公布的收费标准,充分考虑是否有相应的经济承受能力。
七、考生如何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仍然采取考后集中在校网上填报的方式进行。考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的主要步骤:
1、登录指定网页。网上填报志愿要在http://gzjd.hubzs.com.cn上进行,打开浏览器,输入网报网址,如果网络管理员已经将网报地址设置为浏览器的主页,打开浏览器即可。
2.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是考生16位报名号数字,第一次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要输入初始密码,初始密码是考生的身份证号码。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再点击“登录”按钮即可进入网上填报志愿系统。
3.修改密码。考生在第一次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时,一定要修改初始密码,如果不修改,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
4.阅读填报须知,核对本人基本信息。修改密码完成后,系统自动弹出填报须知窗口,请认真阅读,阅读完毕后,点击填报须知窗口右上角的关闭按钮关闭填报须知窗口,进入填报页面。请认真核对页面上方的考生姓名、报名号、学校等基本信息,如有异常,请及时与老师联系。
5.填报联系方式及志愿。登录系统后,进入填报页面,按志愿草表上的内容填报联系方式及志愿。
6.检查核对。填报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认真进行核对,如发现错误,点击“返回修改”按钮,进行修改。
7.保存志愿信息,退出填报志愿系统。检查志愿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保存”按钮,只有点击了“提交保存”按钮,填报的志愿信息才会储存到网报系统中。完成志愿填报后,点击“安全退出”按钮,退出网上填报志愿系统。
8.再次登录系统,查看志愿。用修改后的密码再次登录系统,核查各批次志愿及联系方式填报情况。
八、网上填报志愿需注意哪些事项?
1.网上填报志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过时不能填报。志愿填报完成之后,需要更改志愿的,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7月7日下午5时)之前进行,超过截止时间,志愿不能更改。网报系统将以考生最后一次保存的信息为准。
2.必须牢记密码,以便在网上填报志愿和查询志愿信息时使用,要保管好密码,避免遗失或泄露。正式网报期间如果忘记密码或者发现密码不能正常登录,可凭身份证到市考试院书面申请恢复初始密码重新登录。
3.考生在网上填报系统中,所填写的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家庭地址、联系人要准确无误,至少在2016年8月底之前有效,并确保在录取期间电话畅通。
4.志愿信息“提交保存”后将会看到“填报完成!”,如果未看到上述信息,说明信息未确认成功,必须重新确认保存。
5.因未按时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未提交确认志愿信息、未按系统所列项目和要求填报志愿,造成志愿错填或漏填,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